秉扬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日前,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中修订《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
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章总经理的薪酬与考核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董事会的考核,其薪酬由董事会讨
论决定。第三十四条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部门和分公司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
序,建立薪酬与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绩效评
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接受董事会的指导。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由具有
法定资格,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细则未尽事项,按中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8日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