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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

2021-08-10 19:23 作者:樊华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8988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获悉,8月9日8时,黑龙江,嫩江,松花江,科罗拉河,乌裕尔河,乌云河等6条河流25个站点超警戒水位0.13米至2.38米。

根据目前雨水情况分析,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预测,8月12日至15日,黑龙江干流中下游将出现洪峰,超警戒水位1.55米至3.00米,17年至25年左右为一个量级,通江至东极河将于8月16日至20日出现洪峰,洪峰超过警戒水位1.70米至2.33米,通江至抚远洪峰超过保证水位0.03米至0.70米,东极站洪峰低于保证水位0.04米洪水等级是每50年一次

根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1年8月9日18时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升级为三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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