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发布
最近几天,《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集成电路产业是珠海重点打造的50亿级产业集群之一103010重点支持19个大方向,有效整合资源,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支持生产制造项目结算增资,单个项目累计奖励高达1亿元对珠海创新创业团队选聘的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助
一,支持制造业项目的结算和增资。
对于新设立的集成电路制造项目,项目投产前一年的实收注册资本每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最高奖励200万元人民币对已投产的原有或新设集成电路生产制造项目,每年新增实收注册资本每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最高奖励300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最高累计奖励1亿元
二.支持总部项目的落户和发展。
对上市ic企业,国内IC产业各环节公认的龙头企业,独角兽IC企业,若在珠海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将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珠海原有企业首次达到上述龙头企业排名,或新成为独角兽企业的,将给予同等金额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支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对珠海创新创业团队选定的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助,对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按照省级财政支持额度,按133.36万人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入选珠海市创业人才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四,降低新建制造业项目生产用地成本。
属于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的新建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或设备材料项目,实行工业用地优惠地价土地出让底价可为区内土地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
动词支持引进重大战略项目。
支持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国家战略需求,产业链制高点,产业生态和产业能级升级的重大集成电路产业链战略项目。
1.对于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引进企业,如制造,包装检测,设备材料,高端元器件,先进包装装载量板等按不高于实际产业化投资的30%给予补贴
2.对新引进的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R&D高端企业或具有先进特色工艺的设计企业,按不高于引进和R&D先进技术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贴。
六,支持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研究。
针对珠海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高端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企业开展创新突破性技术研发活动支撑在产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引领性作用,能够在3—5年内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填补产业空白每年,通过竞争性项目评估,R&D启动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设施和技术奖励等方式给予R&D支持
竞争性项目评估支持以项目为基础,通过无偿补贴支持关键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研究及重大核心装备研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固定在300—500万元,补贴金额不高于项目总资本投资的30%
2.对工程产品量产前已完成全掩膜第一次膜轮换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不高于第一次膜轮换成本的5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500万元。
八,支持EDA工具软件的购买,租赁和研发。
1.对购买EDA工具和软件的集成电路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不高于其实际支出3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200万元。
2.对租用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EDA工具软件的集成电路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不高于其实际支出5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300万元。
3.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的集成电路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不高于EDA研发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1000万元。
9.支持高端研发共享IP核的购买和复用。
1.对购买IP核进行高端芯片和先进或特色工艺研发的集成电路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不高于其实际购买IP核费用3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300万元。
2.对复用共享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IP的集成电路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不高于实际年度服务支出5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100万元。
X.支持测试验证。
对工程芯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进行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的单位,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300万元。
十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对于集成电路设计和研发企业,年。
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1 亿元,3 亿元,5 亿元,10 亿元,15 亿元,20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 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500 万元,600 万元,8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对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材料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3 亿元,5 亿元,10 亿元,30 亿元,50 亿元,100 亿元的,分别给予不高于 200 万元,300 万元,500 万元,800 万元,1000 万元,1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同一企业若满足多项条件,按照时间优先,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对年度营业收入 1 亿元以下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珠海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小升规企业奖补条款给予支持。
十二,支持并购高端项目
对珠海市企业并购国内外集成电路领域企业且并购规模 1 亿元以上,在其依法取得目标企业出售资产的 100% 所有权或标的管理控制权后,按照不高于并购金额的 5% 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高于 2000 万元。
十三,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
1.对年度销售额达 10 亿元的系统和终端企业,采购珠海市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或模组,按不高于首次采购金额的 40% 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 500 万元。
2.对集成电路制造,封测企业,采购或测试验证珠海市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设备和材料,按不高于首次采购金额的 40% 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 1000 万元。
十四,支持粤港澳区域协同创新
1.港澳科技成果转化
每个项目资金支持额度最高 20 万元,相同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原则上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 1 个项目采取竞争择优评选方式,以事后奖补方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2.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
对获认定的分支机构采用奖励补助方式,最高奖励 200 万元,用于支持分支机构的建设和科研活动单个依托单位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只能申报认定一个分支机构多个依托单位联合共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其联合共建的依托单位均可批准在珠海市单独设立分支机构,每个分支机构获认定后最高奖励 100 万元,累计支持不高于 200 万元
3.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配套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采用配套补助方式,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获国家级或省级立项资金给予不高于 50% 的金配套支持,最高不高于 200 万元,用于支持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的建设和科研活动。
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及由港澳有关单位参与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采用配套补助方式,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获国家级或省级立项资金给予不高于 50% 的资金配套支持,最高不高于 50 万元,用于项目研究开发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十五,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建设
1.对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科研与检测设备,大型工具软件升级购置等条件建设费用,根据服务企业的数量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单个平台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 500 万元。
2.对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首次获得国家资质认定的,给予 30 万元的奖励。
3.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开展集成电路创新发展和政策创新前瞻性研究,最高可给予不高于 1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4.支持国家级和省级集成电路创新平台建设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按照国家或省支持资金 1:1 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十六,加快建设国际集成电路创新人才高地
支持高层次集成电路人才申报珠海英才计划对新招聘的集成电路相关专业的人才给予安家补助,补助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生每人 3 万元,全日制博士生每人 5 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高于 500 万元给予集成电路企业新增研发人员 5000 元/人培训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人数不高于 200 人次
十七,支持多元化金融服务
为合作银行对集成电路中小微企业信贷所产生的本金损失提供风险补偿,单笔贷款项目申请最高补偿金额不高于 200 万元。
十八,支持各区引进或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中园,国际合作平台等项目
1.对获得国家,省支持建设的集成电路特色产业园,区中园,国际合作平台等项目,按国家,省支持资金给予 1:1 配套补贴。
2.对由各区自行建设的集成电路特色产业园,区中园,国际合作平台等项目,按不高于实际投入的 30% 给予补贴,总补贴金额不高于 2000 万元。
十九,支持集成电路领域关键芯片研发和产业化
1.推动面向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智能搜索,自动控制等技术 AIoT 领域关键芯片研发和产业化。
2.项目补贴金额不高于项目总投资 30%,补贴上限为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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