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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单个投资者投资额度为100万元目前暂定为100万元

2021-09-11 16:53 作者:顾晓芸 来源:中新网   阅读量:8696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于10日正式发布当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体现试点政策的包容性,让更多投资者参与业务,享受政策红利,《实施细则》设置了单一投资者额度,目前暂定为100万元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苏云表示,为有效防控跨境资本风险,跨境财富管理业务试点实行总额和个人投资者额度管理考虑到长期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前期已在内地购买理财产品,并以大湾区内地9个城市银行近几年已有理财产品余额为参考,本着试点初期稳健起步,风险可控的原则,南向通北向通合计额度暂定各为1500亿元

也就是说,港澳个人在内地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净流入不超过1500亿元,大湾区内地个人在港澳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净流出不超过1500亿元。

苏云表示,将密切关注试点推进情况,动态监测额度使用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和宏观经济形势适时调整跨境财富管理通业务试点的总额度和个人投资者额度。

根据消息显示,《实施细则》将于30天后生效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合作银行可于10月10日后向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或深圳中心支行报告

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明确表示,不允许跨境主动邀请,招揽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也不允许赴港澳开展跨境财富管理实质性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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